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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,已經離婚20多年的父親王老伯,突然找到唯一的女兒王靜,表示自己要和有16歲年齡差的任芳(化名)結婚。讓人揪心的是,王老伯在結婚當天腦梗住院。此后,王靜還和“繼母”對簿公堂。究竟怎么回事?2016年,61歲王老伯牽著比自己小16歲的任芳走進民政局,這本該是王老伯人生新篇章的開始,但這場 “老少配”的黃昏戀,從結婚開始就不太平。結婚當天,王老伯就突發腦梗,住進了醫院,當天王老伯是在急診室度過的。
并且從那天開始,王老伯的身體就一天不如一天,連續多次腦梗。2019年,王老伯徹底癱瘓,左半身完全不能動,只能靠右手勉強比劃。
2020年王家的舊宅進行了舊改安置,王老伯和女兒王靜共同獲得一套100多平的舊改征收安置房,以及200多萬補償款。2021年,“繼母”任芳帶著王老伯去做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鑒定,并通過訴訟成為了王老伯的監護人。
隨后繼母任芳就起訴了繼女王靜,以王老伯住養老院需要費用為由,要求對征收利益進行確權。最終,法院判決父女對安置房份額各享有50%,總共200多萬征收補償款,王老伯分得110余萬,王靜得90余萬。
而時隔一年后,繼母再次以王老伯的名義起訴繼女王靜要求分割征收安置房。任芳的代理律師請求判決松江區佘山鎮的房屋依法分割,歸被告王靜所有,由被告支付原告折價款106萬2500元。
王靜表示難以接受。2024年8月,王靜向黃浦區法院起訴要求變更監護權。據王靜敘述,110萬的補償款已轉進由繼母控制下的父親的賬戶,且自2023年2月起,繼母就從該賬戶中每天取現。王老伯的110萬補償款,被任芳每天通過 ATM 機取現,最多一天取 5 萬,直至2024年8月,卡內余額只剩 42.29 元。